劉大釧為本會前副理事長,民國102年6月24日因涉嫌恐嚇台北市政府前捷運局長陳椿亮夫婦錢財,取財時當場為警方逮捕,經臺北地方法院判刑確定。
  本會經召開理監事人評會,會中一致通過開除劉大釧會籍,恐其劉大釧又再度做出不法情事,行為脫序危害社會,故再度嚴正聲明劉大釧在外一切行為均與本會無關。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馬道明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